山东国资委纪委开展巡回检查创新监督检查新方式
山东国资委纪委开展巡回检查创新监督检查新方式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5-02-04
为进一步强化山东省管企业“两个责任”的落实,山东国资委纪委紧密围绕国企改革发展的大局,创新监督检查新方式,积极开展省管企业巡回检查工作,切实提高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的能力,为推动省管企业提质增效、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巡回检查内容明确。主要围绕山东省管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精神、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工作方式机动灵活。以发现问题和揭示风险为导向,由山东国资委纪委组成巡回检查组,不定期的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的方式机动灵活,可采取听取汇报、组织座谈、个别谈话、调查走访、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与省管企业巡察工作互相补充、互相促进,实现监督检查工作的全覆盖。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巡回检查组将及时向山东国资委党委汇报,按照规定的程序,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或纠正。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企业领导人员,山东国资委纪委将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问题严重、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国有资产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结果运用科学有效。巡回检查的结果将作为省管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与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挂钩。在巡回检查过程中,涉及企业领导人员的情况,将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