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4-10-15
为贯彻落实江苏南京市委、市政府《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近期,南京国资委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事项进行梳理,印发了《关于调整南京国资委有关履职事项的通知》。
《通知》取消了一批审核(核准)和备案事项,重新明确了南京市属国有企业战略规划、股权转让、投资、担保、捐赠等重大事项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要求。南京国资委将根据调整后的履职事项组织修订市属集团公司章程,指导市属集团及时调整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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