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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加快国企产权多元化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企业报  发布时间:2006-08-28

安徽将加快国企产权多元化发展

  日前,安徽省委书记郭金龙在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上指出:“必须把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与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结合起来,不断优化资源配置,该进的要做大做强,该退的要坚决退出来。”

  郭金龙认为,目前必须把省属企业作为当前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省属企业,资产质量较好、信誉度较高、吸引力较强,应该成为安徽省招商引资的主力军。

  但从实际情况看,2005年省属大企业实际利用外资刚刚超过1亿美元,仅占全省利用外资总额的7%。要抓住当前国内外产业和资本转移加速的机遇,加快国有产权转让步伐,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进一步提升安徽省的对外开放水平。要把深化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与加快培育支柱产业结合起来,以大型优势骨干企业为龙头,以产权为纽带、市场为导向,大力推进省属企业之间、省市企业之间的联合重组,大力推进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向关系经济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领域集中,更多地向优势产业集中,培育安徽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培育一批在全国乃至全世界有影响的大公司、大集团,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同时要从战略的高度,着力培植安徽省具有比较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提升产业结构。对处于一般竞争性行业、不具有比较优势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加快退出步伐。特别是对资不抵债、濒临破产的劣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关于企业破产的有关政策,实施破产重组。省国资委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目前,安徽省很多国有大中型企业虽然初步建立了公司制,但普遍存在“形似而神不似”的问题,如股东会流于形式、董事责任淡化、监事功能弱化等。为此,郭金龙强调,要在产权多元化的基础上,加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力度,依法确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责,加快建立和完善权责统一、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切实落实出资人在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方面的权利,同时确保企业应享有的各项权利,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要着力优化董事会结构,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强化董事的个人责任,保证董事会真正代表股东利益。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发展战略、投融资决策、经理人员选聘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监事会对企业财务活动和经营管理行为的监督作用。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安徽省仍有100万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关系没有调整,任务很重。必须把产权制度改革与劳动关系调整作为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两个重点,统筹考虑,一并推进,做到产权改革到位,劳动关系调整到位。在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关系调整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和劳动法的要求,按照有关政策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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