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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四项措施规范国有企业改革改制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09-28

  一是建章立制。出台《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审批程序》等七个规范性文件,从制度层面对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加以规范。二是抓关键环节。严把改制立项关、资产审计评估关、改制方案制订论证审核和审批关。三是加强国有产权交易管理。严格执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国有产权交易实行挂牌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规范国有产权转让收入的收缴与管理工作。凡国有产权收入由产权交易机构全额收缴并转缴国资监管机构指定的专项资金帐户,专项管理,专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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