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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管企业董事会建设试点企业实现“三个转变”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12-29

    一是实现体制机制由“一把手”负责制向分权制衡转变。将董事会与经理层组织机构分开、董事会成员与经理人员分开、董事会决策权与经理层执行权分开,内部制衡机制开始形成,治理架构初步建立。二是实现决策主体由少数人向集体转变。董事会决策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多数通过原则,董事对决议承担相应责任,内外部董事相互促进,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实现决策方式由传统经验型向科学民主型转变。试点企业董事会由行业内外、不同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使董事会逐步向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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