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章立制。出台了《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和《济宁市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试行办法》,制定了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预算编制等相关配套办法,明确了企业申报、国资及其他预算管理单位审核、财政复核、国资催收、企业缴库的工作程序。
二是突出重点。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重点用于支付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成本,解决破产企业清算费用资金缺口,并逐步建立高新技术发展等专项基金,更加有效地支持工业园区建设,支持经济结构调整。
三是抓住关键。确定从2008年起,在市本级率先启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足额收缴2007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四是严格考核。对及时足额上缴收益且比上年增长的企业,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企业经营者个人予以适当奖励,同时其年薪可按一定比例上浮。对隐瞒、截留、不交或少交国有资本收益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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