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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资委2008年实现行政零复议和行政零诉讼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9-02-24

  青岛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牢牢把握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定位,按照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把依法行政贯穿到履行职责和推进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2008年,青岛市国资委通过采取健全机制,强化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制定完善依法行政规划和规章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和文件制定程序,打造阳光政务等措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实现了全年行政零复议、行政零诉讼,使全委依法行政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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