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企业规范运作,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今年,海南省国资委决定选择部分省属国有独资企业进行建立和完善董事会试点工作,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确定为今年的试点单位。这意味着海南省国企董事会试点工作正式开始。这是今天从试点企业董事培训工作会上获悉的。
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海南省汽车运输集团公司、海南省洋浦开发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海南省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成为本次试点国企。
国有独资公司引入外部董事制度,建立和完善董事会,将打破长期存在的企业“一把手”领导体制格局,其最终目的是实现企业决策层与执行层分开,实现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管理经理层,更好地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省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董事会的一系列制度,使得公司的决策、执行、监督分开,建立职责明确、有效运转、互相制衡的现代企业制度。
按照规定,试点初期,企业外部董事不少于2人。据介绍,下一步将根据外部董事人力资源开发情况,在平稳过渡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外部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的比例,使之最终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1/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