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地方扫描 > 正文
聊城国资委规范市属企业员工持股行为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9-05-21

  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完善国资监管运营体系,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聊城市国资委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国有资产监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管理层和职工的持股行为。年初即组织各市管企业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要求,自查企业管理层和职工的持股行为,严格控制不合理的关联交易;并组织人员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前提下,结合聊城实际,分门别类,逐步规范。鲁西化工集团采取有力措施,对集资建立的中盛贸易公司,及时制定了退股转让方案。在鲁西化工2008年度经营情况审计结束后,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于4月2日开始将员工持有中盛贸易公司的股权全部进行清退,目前全部股权已清退完成,公司也进行了清算。目前,昌润投资公司也针对自查出的问题积极地开展整改工作,其它有关企业的规范工作也正在逐步进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