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国资委开展全市国资监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泰安国资委开展全市国资监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9-09-10
为建立健全国资监管工作激励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泰安市国资监管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形成“人人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促进国资监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参照山东省国资委的作法,泰安市国资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市国资监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评选表彰设立综合奖和个人将,评选每年组织一次。先进单位参评范围为各县市区国资局、市高新区财政局,各直管单位;先进个人参评范围为各县市区国资局、各直管单位、委机关在编人员以及市高新区财政局从事国资监管工作人员。对于评选工作,市国资委将成立考评小组,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最终确定获奖单位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