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以及江苏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无锡市国资委积极行动起来,结合国资监管职能和国企发展实际,抓好市属国有企业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等各项工作。
无锡市属国有企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承担着公用设施、基础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市国资委根据国有企业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市属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同时部署相关工作。明确专项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治理具体要求、工作步骤等五项内容;制定了专项治理6个方面25条具体措施,要求各监管企业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用2年左右时间,对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找市属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进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为保证专项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国资委专门成立市属国有企业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由国资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监察室、政策法规处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监管企业纪委书记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同时要求各监管企业成立相应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到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各负其责,明确相关责任,落实任务分工,形成合力,为圆满完成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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