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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成效显著

文章来源:湖北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0-11-05

  自2004年底国务院国资委确定湖北省为地方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六个试点省市之一以来,省国资委积极推进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一手抓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设立和总法律顾问的配备,强化总法律顾问职务、职责、职权的落实,推动企业法律顾问全面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与重大经营活动,一手抓企业法律顾问队伍的教育和培训,通过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训练提升法律顾问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注册备案的企业法律顾问已达2175人,纳入统计的17户中央在鄂企业中已有11户配备了总法律顾问,29户省属出资企业中已有20户配备了总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组织体系的健全和法律顾问工作能力的提升,使企业法制工作实现了由事后补救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的转变,由事务性向管理性的转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能力显著增强,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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