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资委强化企业行业对标考核力度持续提升经营业绩水平
青岛国资委强化企业行业对标考核力度持续提升经营业绩水平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06-08
青岛国资委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体系,坚持“同一行业,同一尺度”考核原则,在区分一般竞争类、基础设施类、政府投资类、城市公共服务类等行业类别实施分类考核基础上,建立行业对标分析考核机制。
一是突出企业管理短板合理确定对标考核目标。选取反映盈利能力、资产质量、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考核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流动资产周转率、资产负债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与全国同行业同类型企业进行横向对标。
二是企业对标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与国务院国资委公布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进行对标分析,区分优秀、良好、平均、较低和较差五个等级,与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负责人薪酬挂钩,如企业有一项指标低于行业平均值,考核结果原则上不得高于B级;有一项指标低于行业较差值时,扣减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的20%;有两项指标低于行业较差值时,扣减绩效年薪的50%;有三项指标低于行业较差值时,则扣减全部绩效年薪。
三是鼓励企业争先创优,实现对标考核与对标管理相结合。鼓励企业结合本企业战略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自身优势与管理短板等情况,在对标考核基础上,选择同行业中的优秀企业为标杆企业,选取相应指标,做好寻标对标达标和夺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