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国资委实施岗位廉政风险“红、黄、蓝”三级预警制度
泰安国资委实施岗位廉政风险“红、黄、蓝”三级预警制度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09-06
泰安国资委岗位廉政风险预警规定,凡是科室主要负责人在廉洁自律方面有问题,或反映科室有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三乱”问题,或反映科室工作人员有吃拿卡要、以权谋私问题,但是线索不明确,构不成立案条件的,为“红色”一级预警;凡是反映科室或工作人员存在不正之风、廉洁自律等一般性问题及轻微违纪违规问题的,为“黄色”二级预警;凡是反映科室或工作人员在规范执法、机关效能、服务质量及个人工作、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为“蓝色”三级预警。
岗位廉政风险预警的实施,是针对各岗位存在的不同问题,及时发出不同级别的警报,督促有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研究制定防控措施,目的是从源头上有效控制和化解廉政风险,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同时,为确保将岗位廉政风险预警落到实处,市国资委将各科室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对因防控不力导致岗位廉政风险问题发生的,追究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责任,取消该科室及其工作人员本年度评先树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