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山县国资局再创县级国资监管新经验
湖北兴山县国资局再创县级国资监管新经验
文章来源:宜昌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12-27
湖北兴山县国资局继成功推出“全方位监管县级国有资产”经验之后,今年该县又紧紧围绕“打造百亿兴发,接待百万游客”目标,大胆探索国资监管新路子,努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克服各种困难,切实加强县级国资监管和基础性工作,国有资本控制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国资监管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
第一,做好资本运作大文章,提高国有资本控制力
为建设透明高效、结构合理、机制健全、功能完善、运行安全的资本市场,用好国家的资本政策,根据有关精神,结合当地实际,组建了湖北天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并由县国资局控股,积极吸引民间资金和民营企业参资入股国有企业,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集团。重组后原天星供电公司每年实现的净利润都在100万元以下,新成立的湖北天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今年1-11月已经累计实现净利润2154.38万元。预计2012年我们将从湖北天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分得国有股红利510万元。截止11月底,全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达到132.18亿元,企业国有资本控制力由上年末的1:21.6跃升到1:28.37。
与此同时,运用资本杠杆功能,获取国有资产最大利益。今年上半年,受磷矿石涨价等因素的影响,兴发集团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活跃,股价在24元/股左右波动,处于相对高位,是减持股份、获取最好收益的绝佳机会。为此,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报请县政府批准,同意县水电专业公司在证券交易场所内公开竞价出售不超过1000万股股票,约定结算价格不得低于24元/股。截止2 9月6日,县水电专业公司实际减持股票550万股,获得现金1.29亿元,大大缓解了生产发展资金不足的局面,为增持兴发硅业和兴发宜都工业园股权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第二, 依法收缴国有资本收益,规范国有资本经营管理。
县国资局在积极服务“大兴发、大园区、大旅游、大物流”建设的同时,全面加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工作力度,截止11月10日,已经累计入库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512万元,提前50天完成了全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收任务,占年初任务数2640万元的133.03%,比上年1741.21万元增长1.02倍。按财政部规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2640万元,积极支持兴发集团发展。目前,兴发集团成为世界最大六偏磷酸钠、全国最大精细磷产品生产基地和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拥有中国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成为国家第一批“两型”示范企业,顺利实现“百亿兴发”目标。天晟光电股份公司已形成年产300吨人造石英晶体、加工150万片光学晶片的生产能力,年供电能力达10亿千瓦时。2011年上缴国有资本收益2050万元,比上年增长18.66%,国有资产增值率达到153.28%。
县国资局把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监管制度,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开展财务分析考核。将运营情况良好、财务制度比较健全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纳入国资财务快报体系,建立了企业月度财务快报制度,及时编制整理,上报市国资委和上报县主要领导;同时,将财务分析纳入统计年报考核范围,加强对企业国资部门财务分析的考核;对企业上报的报表严格审核,保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个性问题主动上门帮助解决。
第三,以产权监管为核心,夯实国资监管基础
一是依法做好产权登记。为扎实做好年度国有产权年检工作,认真排查,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检查的通知》,并对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做出了具体要求和部署。湖北神农架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天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等14个单位办理了国有资产占有登记,新增占有国有资本86205万元;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山县树空坪矿业有限公司等13个单位办理了国有资产变动登记,其中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增加注册资本1969.8万元,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增加占有国有法人资本2718.8万元;神农架兴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个单位办理了国有资产注销登记。目前,全县共有53个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注册资本总值29.6亿元,其中:国有资本和国有法人资本25.5亿元,外商资本0.13亿元,个人资本0.79亿元,累计到位资本金28亿元。
二是抓好产权处置审批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强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出售、国有股权监督管理,依法合规实施产权交易。全年共审核批准国有资产、国有股权出让和受让事项共计16宗,总金额达9.5亿元,有效地促进了国有资产的合法、有序流动和保值增值。
第四,加大协调服务力度,优化发展环境
一方面,企业经营行为逐步规范。县国资局先后印发了《兴山县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相关配套措施,凡出资企业对外投资、融资担保、预算管理、大额资产处置、企业改制重组、企业负责人薪酬标准等若干重要事项,都要向县国资局报告和备案。通过直接备案、提出建议和组织再论证等方式进行把关,防止盲目决策,有力促进了企业的规范管理。
另一方面,服务企业发展力度加大。坚持“依法依规、打破常规、特事特办、优质服务”的原则,在加强国有产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营造人人支持国资监管的良好氛围的同时,着力支持兴发集团在做好磷化工主业的同时,兼顾发展旅游、物流、商贸三大经济,有序推进朝天吼漂流、昭君村等旅游景区建设,打通长江三峡至神农架水陆联运线路,使兴山成为“一江两山”黄金旅游线上的重要节点。通过协调兴发集团为子企业和关联企业进行担保12项,出售股票1项,共计为兴发集团及其子企业、关联企业募集资金83.54亿元,其中质押事项4宗,取得质押贷款额度3.7亿元;对外一般担保8项,担保总金额达78.55亿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竞价出售股票1宗,实际出售股票550万股,到账资金1.29亿元,为兴发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扩张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