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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资委坚持“四个进一步”部署产权服务工作

文章来源:青岛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2-01-06

  为积极发挥产权管理服务企业发展作用,促进国有产权顺畅流转,助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青岛国资委强化产权管理跟踪服务意识,坚持以“四个进一步“,布局2012年国有产权服务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动国有产权调整重组,积极服务国有企业做强做优。积极创新产权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市属企业国有产权置换有关办法,规范企业国有产权置换行为,为企业国有产权调整重组提高机制保障。根据全市国有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指导企业摸清产权分布现状,理顺产权关系,促进国有产权调整重组,推动企业优质资源向优势产业和关键领域集聚、向企业的核心业务和主要板块集中,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

  二是进一步促进国有产权依法流转,积极服务国有企业转型发展。坚持“依法合规、市场机制”的工作理念,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则进、进则规范、操作透明”的要求,积极推动国有产权依法顺畅流转;加强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深化产权交易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发现价格功能,切实提高产权交易的竞价率和增值率;依托市产权交易稽查办公室平台,不断完善与纪检、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合稽查机制,强化国有产权交易稽查,切实维护国有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积极服务国有上市公司跨越发展。强化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严格控制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参与人员范围,坚决杜绝内幕交易;严格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3个规范国有股东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重组整合的指导,规范国有股东行为;落实国有股东证券账户备案制度,完善动态监管体系,逐步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一体化的动态监控体系。

  四是进一步强化境外国有产权管理,积极服务国有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按照“世界眼光、国际标准”的根本要求,适应市属国有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客观需要,研究制定市属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为打造世界一流、国际知名国有企业奠定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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