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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国资委明确2012年科学发展目标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2-01-06

  近日,淮安市国资委召开办公会议,总结2011年度工作情况,确定2012年度工作目标。
 

  2012年,淮安市国资委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第六次党代会要求,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有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创先争优,努力提升服务发展的能力和监管水平,做到三个着眼于:一是着眼于整合资源,强化联动。加强与国务院、省国资委联系;积极整合在淮央企、省企及市属企业资源,充分利用这些大企业、大集团影响,带动市直、县区国有企业加快发展。二是着眼于夯实基础,提升质量。着力提升国资委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通过加强对企业服务指导,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依法经营水平。三是着眼于创先争优,争先进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新创优,引导企业为全市经济发展再作新贡献。
 

  明年,淮安市国资委将重点做好以下12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合作交流推进力度。加强与在淮央企、省企联系,通过联谊会、推介会等形式,扩大市、县(区)企业与交流接触,带动淮安企业加快发展;建立与新疆农七师国资委正常联系制度,积极打造合作平台,引导淮安国有企业“走出去”寻求机遇,参与当地经济建设,加快自身发展;二是完成2011年度签状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兑现,下达2010年度责任目标;三是落实国家、省加强地方国资监管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市属企业集中统一监管,出台《淮安市县(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加强对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指导,帮助县(区)建立完善国资管理工作规范,形成县(区)国资管理工作指导常态机制;四是出台《淮安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市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试点,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完善市属企业收入分配制度;五是引导国资系统积极投身淮安生态市建设,深入推进环境友好型国有企业创建活动,对申报企业组织开展验收,力争30%以上市属企业成功创建;六是加强企业监事会外派工作,根据《淮安市市属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外派监事会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企业财务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企业财务监督,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七是出台企业国有产权收益收缴管理办法,规范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行为;八是为企业上市发行债券资产重组提供指导服务,全力为企业发行债券、股份制改造上市、组建企业集团、资产重组等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帮助重点企业上市、发行企业债券协调内外关系、排忧解难;九是创新中介机构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中介机构服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动态管理,通过优胜劣汰,确保国有资产审计评估项目质量,为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提供保障;十是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结合淮安实际,进一步明确市属企业“三重一大”主要范围,开展企业“三重一大”执行情况检查,促进企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十一是稳步推进国企退休教师待遇落实工作;十二是推进市属企业队伍建设,构建廉政心理建设常态机制,为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构筑好“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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