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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企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工作实现“双丰收”

文章来源:中国江西网  发布时间:2012-01-29

  2011年既是江西省属国有经济“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省出资监管企业转方式、调结构、优布局的关键之年。记者从省国资委获悉,2011年,国企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实现了“十二五”开门红。
 

  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推向深入
 

  2011年是“深化改革之年”。
 

  ——全省非工口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基本完成。1771户企业完成改制,占企业总户数的99.3%,安置在职职工34.6万人。
 

  ——集团公司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加速推进。省建工集团公司、省招标咨询集团公司股权多元化改革基本完成;江中制药集团与中江集团分立工作已经完成;江西钢铁集团的组建方案已经制定。
 

  ——企业内部改革不断深入。全省国有企业大力实施制度和管理创新,向管理要效益,挖潜增效,尤其是加快建立企业全面风险管控体系。
 

  ——改制企业遗留的历史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江西省国资委会同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保厅等部门共同制定并印发了《江西省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老师待遇问题的实施细则》。会同省财政厅、省人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开展了对全省厂办大集体改革情况的调研工作,为尽快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奠定了基础。
 

  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和国资监管工作实现“双丰收”
 

  2011年,全省国资系统和国有企业积极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和国资监管工作实现了双丰收。截至2011年末,全省出资监管企业拥有资产总额5269.2亿元、净资产227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3%和18.5%;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969.3亿元,同比增长39.3%;实现利润总额185.15亿元,同比增长31.4%;累计完成增加值449亿元,同比增长16.3%。特别是江铜集团、省煤炭集团营业收入、利税总额、工业增加值三项主要经济指标提前一年全面完成三年强攻目标任务。省建工集团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达到111亿元;江铜集团实现销售收入1345亿元,利税120亿元。
 

  “一个龙头,两翼发展”的规模初步形成。有色金属、钢铁、煤电等传统资源能源优势企业得到基固提升,截止2011年末,省属传统优势产业实现资产总额1568.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171.4亿元,占省属企业收入总数的88.5%;推动了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新材料、现代中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实现营业收入475亿元,同比增长42.1%;高端服务业已经起步,并呈现多元发展,实现营业收入47.3亿元,完成增加值2.4亿元。
 

  建立健全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省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预算收益收缴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已相继出台,监事会监督由过去侧重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向立体化、全过程监督发展,提高了监督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实行了分类考核,建立健全了“种类方式丰富、短中长相配套、严考核、强激励、硬约束”的企业薪酬激励机制。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实现了从注重短期考核向注重中长期考核转变,从注重纵向比较考核向注重行业对标考核转变,从注重当期盈利能力向注重核心竞争力转变。
 

  全省国资系统推行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五项制度,及时帮助企业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服务重大企业、重点产业、重大项目能力进一步提升。积极推行党委公开,将党委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在机关党建网上进行公布,畅通了党员与党组织沟通的渠道。有序开展干部竞争上岗和交流轮岗。采取公推比选方式,竞争性选拔干部,端正了机关风气,激发了干部职工干事业的热情和活力,出资人履职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省国资委获得“2011年发展提升年活动先进单位”、“第八届省直文明单位”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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