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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资委召开市属集团2013年度收入分配管理工作会议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1-25

  近日,南京国资委组织召开市属集团2013年度收入分配管理工作会议。各市属集团分别总结交流了2012年度收入分配工作经验和2013年度工作思路,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布置了2012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和2013年度工资总额申报工作。

 

  会上,南京国资委副主任唐文彬对下一阶段市属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管理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要归口管理。各市属集团要将各类职工,包括:在册职工(含在岗和离岗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归口到同一部门进行集中管理,实行“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管理统一”的专业化管理。二要建立完善制度。各市属集团特别是新组建集团要尽快建立完善相关收入分配管理制度,包括:对子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员工绩效管理和工资管理办法等,逐步建立起既有行业特点、又与市场接轨,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多元化薪酬体系,充分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提高关键岗位、一线职工、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提高高技能、高技术等科技创新型人才的工资水平,留住人才。三要规范薪酬核算。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核算职工薪酬,不得未经“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直接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或工程成本等科目中列支工资性支出;严格按照财政部〔2009〕242号文件要求,加强工资管理,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期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给职工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午餐补贴、节日福利等,均应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四要认真组织清算。按时完成2012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做好2013年度工资总额申报工作;各集团要做好子企业工资总额清算及预算的申报指导和核准工作。五要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市国资委有关工资总额管理要求,严禁超提超发;严格落实劳动关系、工资关系、社保关系“三统一”;严格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严禁企业负责人兼职取薪,要将企业负责人全部工资性收入纳入年薪总额管理;完善按岗定薪办法,不得将企业部门负责人薪酬与企业负责人年薪挂钩;充分发挥集团内审机构作用,加大内审工作力度,加强子企业收入分配工作的专项审计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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