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资委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节日期间落实八项规定情况的检查
厦门国资委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节日期间落实八项规定情况的检查
文章来源:厦门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2-28
春节前,厦门国资委根据市里统一部署,召集各企业负责人专题强调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等工作,并配合厦门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等部门组织对四家厦门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元旦春节期间落实八项规定情况的专项抽查,检查采用座谈了解、文件抽查、明察暗访、查看账目等形式进行。
通过工作检查了解到,厦门翔业集团在2013年元旦更名一周年之际,没有大搞庆典仪式,而是将节省的费用和集团未来几年拟在公益事业上投入的费用,设立了专门从事捐资助学的非公募基金——厦门市翔业爱心基金会,计划5年内在300所学校建设300个“翔业爱心图书室”。
厦门住宅集团针对以往建筑行业存在有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现象,采用“阳光公示”发放法,加大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力度,确保工资全额、及时发放到位,并实行常态化监管。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在八项规定一提出,厦门国贸控股集团就制定相关文件(通知)下发,要求坚决落实,并向下属各投资企业转发《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通知》,一律取消“尾牙宴”,对外必要的商务宴请必须严格控制陪同人数和用餐标准,控股公司高管和委派的董事、监事一律不参加投资企业的节庆宴请活动。集团还公示高管的业务招待费、车辆使用费、通信费及出国费用,并上报厦门国资委,主动接受监督。
厦门夏商集团采取一系列措施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如取消了集团总部以及所属企业的尾牙宴、迎春联欢会及其他各类茶话会和联谊会,连必要的企业年度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等,也已将举办地点改在集团职工食堂举行。
厦门国资委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把这项督查工作常态化,做到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