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资系统:掐住公款消费漏斗 重拳惩治国企贪腐
广东国资系统:掐住公款消费漏斗 重拳惩治国企贪腐
文章来源:广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3-04
2013年2月27日,广东国资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广东省纪委副书记王兴宁出席会议并讲话,广东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温国辉作工作报告,广东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广明主持会议并传达了中央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
王兴宁代表广东省纪委充分肯定了省国资系统2012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广东国资系统各级纪检监察人员认真履责,积极作为,坚持预防和惩治腐败两手抓,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和廉洁文化传播的有效手段,抓工作有重点、有深度,以“政企共建”活动为抓手,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着力加强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监管,严厉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广东国资系统接受和处理信访举报518件,处理违反党纪政纪37人,其中,广东国资委纪委共组织初核违纪违法线索36件,已立案或正在调查处理的7个,为企业挽回资产损失3650多万元,较好发挥了案件查办惩治腐败的威慑作用,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企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王兴宁认为,当前国企系统防控廉洁风险的形势仍然很严峻,不少企业领导人员作风漂浮、贪图享受、忽视群众利益诉求的问题还相当程度的存在,其结果是积累了民怨,激化了矛盾;个别企业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也阻碍了企业的健康安全发展。强调,要结合落实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坚决反对奢侈浪费大兴节俭之风,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真正在加强作风建设方面下真功夫;要抓好重点项目、“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廉洁风险防控;要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都要硬,重点查处利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境外投资等过程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经营活动和掌握的资源,以及利用资金审批权、工程发包权索贿受贿案件;坚决查处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的重大国有资产流失案件;严厉查处利用虚假贸易骗取信贷、套取资金和利用企业改制重组和改革之机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案件。对于侵吞国有资产资金的腐败行为绝不手软,对于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绝不姑息,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
温国辉对广东国资系统2012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全面总结,并部署201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他强调,要以加强监督检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强化纪律建设,要以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为重点强化作风建设,要以严惩腐败行为、完善惩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他同时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对不负责、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和国有资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会上还举行了与各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字仪式。各地级以上市国资监管机构负责人、纪委书记和广东省属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纪委书记等17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