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安徽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4-08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县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积极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安徽国资委决定建立委领导指导监督市县国资监管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位领导联系两到三个市县(省直管县)的国资监管机构,全年至少到联系点开展一次调研工作,了解掌握联系点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等情况。同时,市县国资监管机构应落实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向安徽国资委和负责联系的委领导报告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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