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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资委落实南京市属集团三年任期经营目标责任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4-22

  近日,南京国资委按照深化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围绕南京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布置落实了南京市属集团2013—2015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首次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明确到企业集团负责人的任期中进行落实。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把市属集团建设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管理有序、创新能力强、服务民生和效益良好的现代企业。

  任期经营业绩目标按南京市属集团的功能定位和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分为产业经营类和投融资建设类两大类,分别设置5个一级考核指标。一是重点工作任务目标。突出集团功能性定位、资产特性,重点考核企业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投资任务和专项任务及国资委明确的重点发展任务。分别设置了重大城建项目投、融资建设任务、经营性固定资产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土地资源盘整、投资收益收缴、保供能力和服务民生水平提升、持有型物业管理等指标。二是财务绩效目标。突出主要财务指标考核,对产业集团设置了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实现利润总额累计、营业收入三年平均增长率指标;对投融资集团设置了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率、融资成本费用率控制指标,其中对经营性资产规模较大的集团增设了一项营业收入三年平均增长率目标。三是做优做强重点企业目标。突出核心业务、关键绩效指标的分类考核,引导各集团资产向重点方向集聚、资源向重点企业集中、资金向优势企业投入,加快所属重点企业发展,增强后劲。分别设置了资源整合、并购、重组、压缩层级、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对标管理、资产资本化、上市计划及上市公司资源利用、创新及研发投入等个性指标。四是管理绩效目标。突出定制度、上轨道、促管控、强队伍考核,引导集团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经营层、党委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完善集团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机制;建立集团母子公司管控体系和重大事项授分权管理制度,强化集团系统内信息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五是约束性目标。重点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重大资产损失责任、风险防范责任、信访维稳责任和干部使用失察失误责任等考核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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