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资委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
浙江国资委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
文章来源:浙江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12-10
12月2日上午,浙江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冯波声主持召开第八次委主任办公会,学习传达贯彻浙江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浙江国资委领导、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冯波声指出,刚刚闭幕的浙江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决定》,为全面深化我省改革吹响了巨声号角、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我省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最重要的红利,也是浙江继续走在前列最重要的法宝。全面深化改革是大势所趋,是发展所需,是人心所向。我们必须坚定信心、增强勇气,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大胆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切实跳出条条框框的限制,以自我革新的气度和胸襟,坚定不移地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实现改革红利最大化。
冯波声对贯彻落实浙江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好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首要任务。一方面,要组织开展一次委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按照“当战士不当绅士”的要求,率先抓好学习讨论,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另一方面,委机关各党支部要组织一次专题学习讨论,深入学习全会精神内涵,深刻领会全会重要意义。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要做到“三个结合”:把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完成今年工作任务和谋划明年工作思路结合起来。大家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一次再梳理,对还没有完成的工作在最后一个月抓紧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是要督促指导省属企业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要专门印发通知,对省属企业学习贯彻省委全会精神提出明确要求。督促指导各集团结合实际,对所属各子企业、各成员单位的学习贯彻作出具体安排,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会精神。要在省属企业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全力抓好全会精神的落实。
三是要推动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的开展。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对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国企改革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研究深化国企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方案,提出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和举措,不断破解国企改革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难题,不断增强国企的活力,促进国企做强做优,进一步提高国有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