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走出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新路子
湖北宜昌走出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新路子
文章来源:宜昌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4-06-10
面对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如何坚持同股同利原则,全面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增强地方财政实力,实施宏观调控,湖北宜昌把培育壮大优强企业作为“当家田”,把国有资本收益作为政府财政“调控器”,既注重浇水施肥,又注重年度收成,在短短5年间,市属出资企业就累计上缴国有资本金收益6.7亿元,为实施政府财政调控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培育发展优强企业,拓宽预算收入主渠道
湖北宜昌拥有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288家,涉及工业、交通、物流、旅游、服务等各行业资产总额1710亿元,国家所有者权益531亿元。从2008年起,按照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在全省市州率先试行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实施以点带面,向市属国有企业收取红利。在启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之初,把培育发展优强企业,拓宽预算收入主渠道作为重中之重。一方面,加大投入,创优环境,力促国企做大做强。在按照应收尽收原则下,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其收益主要用于支持企业改革发展。对新上项目在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的同时,引导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加速产品开发,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并按照“生产一代、开发一代、储备一代”的思路,实施产品开发,填补市场空白,以“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廉”抢占市场制高点。近几年,宜昌市先后实施较大技术改造项目500多项,引进世界先进技术和设备250多台(套)。年均开发新产品400多种,形成了一批新的生产能力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其中230多种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并获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同时,立足自身优势,亮“三峡牌”,实施以资源换招项目,以市场引资金,以存量换增量战略,用优惠政策,投资环境营造对外开放氛围,招大商,引巨资,一批海外大公司、大财团先后于宜昌落户。据统计,仅2013年就引进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投资强度高的产业项目260多个,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近900亿元。随着对优强企业的重点扶持,推进了一批企业强筋壮骨。宜化集团跃居中国企业500强第161位,年实现销售收入800多亿元;安琪集团酵母年生产能力跃 居全国第一,全球第三的领先地位,成为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远销140多个国家和地区。交运集团从单一的道路客运到向现代服务旅游业进军,成全省道路运输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一批改制重组企业从困境中脱颖而出,经济效益稳步攀升。
实力在发展中增强,贡献在壮大中增长。随着企业实力增强,有效拓宽财税主渠道,近几年来,仅16家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年均实现利税40多亿元,年均上缴国有资本金收益1.1亿元。
科学实施引导 维护所有者权益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所有权益权益的体现,是“同股同利”原则下的制度。宜昌针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启动之初存在的国有资本收益与税收混同、与企业财务预算混管和与企业经营收入混用的“三混”弊端,三措并举,纠正认识上的误区和操作上偏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宣传《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中,贯穿“同股同利”原则和上缴国有资本资本收益的重要意义,讲清道理,科学引导,形成国有资本参与分红的共识。二是出台规章,细化条款。针对宜昌实际情况,相继出台了《试行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方案》《宜昌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明确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收支范围、职责分工、收缴比例;三是严格考核,督导征收。将上缴国有资本收益作为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考核的内容,并与年度薪酬、职务任免挂钩,按时足额上缴享受相应薪酬,否则降其薪酬和实施职务戒免。
走好“四步棋” 促进收益管控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践经验使宜昌财政局和国资委敏锐感到,走好“四步棋”, 促进收益管控,是确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落实的关键。
一是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主体。即由宜昌市财政局承担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编制、收缴工作主体,并设立国有资本收益专户,由宜昌国资委参与配合对市属国有企业,国有独资、控股、参股公司国有资本收益征收、使用、管理;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当年税后利润的10%比例缴纳,分工明确,管理规范。
二是强化宣传舆论引导。既强化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是国家所有者权利,又坚持扶持国有企业做大做强的原则。针对人们在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认识上存在的较大差异,有的放矢进行宣传引导,澄清模糊观念。财政部门、国资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从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和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高度,建立建立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实施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形成齐抓共管和良好氛围。
三是准确界定国有资本收益范围。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产权多元化的推进,国有资本收益涉及面越来越宽,企业税后利润和国有股东分得的股息和股利、国有产权转让、股权转让、清算等国有资本处置收入、公共预算中划转的、专门用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资金以及依法可以作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其他项目。不管是财政和国资监管部门还是企业都应该站在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的高度,努力做到不漏收、错收和少收。
四是强化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及使用。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及使用,应坚持收尽收、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严格审批程序,将国有资本收益重点投入对国有企业的追加资本,增购股份等资本性支出支出;支持国有企业自主创新、战略投资等发展支出;支持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等改革经费支出,通过国有资本收益的管理及使用,扶优扶强,促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从而实现种好“当家田”当好“调控器”的最佳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