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扎实推进国有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浙江扎实推进国有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浙江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2-01-14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提高上市公司质量,2021年以来,浙江省国资委通过构建具有浙江特色、走在前列的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推进国企上市培育,壮大上市公司队伍,促进上市公司不断做强做优。目前浙江共有64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其中国资委系统监管上市公司55家,省属上市公司23家。省属上市公司以占省属企业约50%的资产总额,贡献了约72%的营收、67%的利润。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2021年以来,浙江省国资国企IPO上市、上市培育和资本运作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全年新增国有上市公司7家,包括浙江新能、杭州热电、镇洋发展等。7家企业上市申请获证监会受理,包括宁波港分拆宁波远洋,安邦护卫集团整体上市、数智交院申报创业板以及湖州银行、湖州燃气、珊溪水利、海正生物4家市县国企。此外,由中巨芯科技等50多家重点培育企业组成的后备梯队已基本形成。省属上市公司灵活运用市场工具开展资本运作,共完成直接融资121亿元,完成并购重组注入资产107亿元。
资本市场创新示范活动奋力先行。2021年4月,浙江省国资委在上交所举办“在浙里、看国企”浙江国有上市公司首场集体业绩说明会。省交通集团“浙江杭徽”基金成为全国首批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物产中大集团分拆物产环能成为全国首单主板分拆上市主板项目。省能源集团成功发行浙江省首单蓝色债券。
构建制度机制新优势服务全省国资国企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和浙江省“凤凰行动”2.0计划要求,省国资委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推动浙江国企改革走深走实提供有力支撑。
建立健全上市工作“1+N”制度体系。出台《浙江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2022年末实现上市公司新增数量、头部上市公司数量双倍增,培育60家左右上市后备企业等为核心指标的“2256”计划。同时,就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国企并购上市公司事项、建立并购重组协调工作机制、规范省属企业运用对赌模式开展并购投资行为等事项,出台多个政策文件。研究制定解决省属企业不动产确权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全省国资国企低效无效资产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浙江产权交易所服务提升十件事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为企业改制上市和改革发展扫除障碍。
建立服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建立合作联络机制。与上交所、深交所、浙江证监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拟上市资源培育、上市公司监管、债券市场融资等方面沟通联络。建立培训交流机制。依托交易所资源、依托浙商证券等专业团队,制定实施年度系列培训方案。通过浙江国资国企走进上交所、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推进会、深交所走进浙江国资国企等活动,围绕信息披露、注册制新政、IPO上市实务、债券融资等内容,组织开展5场专题培训。 建立专家支撑机制。聘请由券商、会所、律所、资产评估公司、咨询公司等外部专家组成专家团队,发挥省国资运营公司、浙江产权交易所等平台作用,为浙江国资国企提供并购重组决策、产业分析研究、业务培训咨询、专家项目评审等服务。
努力形成更多走在前列创新典型案例
2022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之年。浙江省国资委将抓住资本市场改革机遇,努力形成更多具有高辨识度、体现浙江特色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典型案例。
对照上市发行目标抓落实。推进优质企业上市,支持企业集团整体上市、子公司独立上市以及分拆上市、境外上市公司回归A股,加强并购上市公司项目审核把关,实现高质量并购,努力实现上市公司新增数量三年倍增目标。
对照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目标抓落实。持续优化上市公司运营质量、产业布局和治理结构,不断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能力,培育更多的上市公司头部企业和行业第一梯队企业。
抓住资本市场机遇和改革红利。抓住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北交所设立等重大改革,用好资本市场助力科技创新,争取实现省属企业首单科创板上市。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试水北交所,实现北交所国有上市公司零的突破。
发挥并购重组协调工作机制平台作用。鼓励上市公司围绕企业战略和产业链开展并购重组,不断创新完善平台功能和作用,服务浙江国资国企并购重组,努力推动高质量并购,实现企业转型升级,不断做强做优做大。
【责任编辑:语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