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批复,同意中核集团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和辽宁徐大堡核电一期工程开展前期工作。这标志着两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已进入实质性加快推进的关键阶段,将为中核集团安全高效发展和我国核电事业又好又快、安全发展做出新贡献。
田湾核电站位于江苏连云港市连云区田湾,厂区按照建设8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规划。3、4号机组采用俄罗斯WWER压水堆技术建设两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目前,中俄已经签署合作建设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的框架合同、技术设计合同和总合同主件。按照计划,3、4号机组预计分别于2012年12月和2013年8月浇注第一罐混凝土,正式开工建设。
徐大堡核电工程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村,该项目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机组,一期工程建设2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按照计划,1号机组预计于2011年9月浇注第一罐混凝土。项目建成后,两台机组年发电量可达到150亿千瓦时,将对优化电源结构,满足东北地区及辽宁省未来用电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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