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从联合国CDM网站获悉,国电新疆艾比湖流域开发有限公司吉林台二级水电站CDM(清洁发展机制)通过联合国EB审查并注册成功。
2008年1月艾比湖公司开始建设吉林台二级水电站(2×25MW),为确保水电站建成后有较好的盈利能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该公司在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同时,加快推进水电工程CDM项目。2008年10月23日,与九州电力株式会社(日本)签订了《核证减排量销售和购买协议》。同年11月15日,与北京长江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清洁发展机制合作开发及项目融资协议》。2009年4月2日,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作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批复。2010年2月5日,该项目正式提交联合国(EB)进行审查。
该项目的成功注册是艾比湖公司自阿拉山口一期49.5MW风电工程CDM(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于2010年8月10日成功注册后,在水电工程CDM项目上的又一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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