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在国家主席胡锦涛和来华访问的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共同见证下,中核集团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与俄罗斯原子能建设出口公司在北京签署《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技术设计合同》,标志着中俄合作建设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3、4号机组项目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孙勤出席了签字仪式。
根据今年3月23日中俄双方签署的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3、4号机组框架合同,双方就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技术设计合同先后举行了三轮合同谈判,在包括技术设计、初步安全分析报告(PSAR)以及第一批施工图等设计工作的责任范围、接口管理、设计文件递交进度、双方专家派遣以及技术设计工作价格和支付进度等方面达成一致。俄罗斯原子能建设出口公司作为供方将承担3、4号机组核岛的技术设计以及其责任范围内的联合设计工作,并向买方提供技术设计文件以及相应的服务。供方所编制的技术设计应以参考电站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的设计为基础并考虑适当的改进,应满足设计规格书的要求。双方将按责任范围共同开展合同电站的技术设计工作,以确保项目取证、详细设计的顺利开展以及合同电站的成功建造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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