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央企联播 > 正文
国药医工院被评为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

文章来源: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0-08-23

  近日,国药医工院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示范创建期为两年。

  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的申报工作于今年年初启动,经过多轮推荐、考察、评审等程序,共有包括国药医工院在内的146家单位入选。

  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工作旨在进一步提升我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并在行业和区域内发挥知识产权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这一称号的授予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国药医工院知识产权工作的认可,标志着国药医工院知识产权工作在市级示范企业的基础上再上台阶,进入了国字号序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