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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红沿河核电站二期工程获准开展前期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0-06-04

  5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出《关于同意辽宁红沿河核电二期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同意辽宁红沿河核电站二期工程开展前期工作。

  复函中指出,红沿河核电站二期工程与红沿河核电站一期工程为同一厂址,采用与一期工程相同技术方案建设两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项目资本金为工程建成价的20%,由中广核集团、中电投集团和大连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按照45%、45%、10%的比例出资,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通过贷款解决。工程建设要以我为主,在以往项目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技术方案,提高设备自主化率。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工程外部建设条件,并取得有关部门的意见。待建设条件具备后,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核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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