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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湖北公司营销集中管理提高效益

文章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发布时间:2009-11-04

  通过电费集中管理,国家电网公司所属湖北省电力公司月末应收账款余额下降了83%以上,每月产生的近6亿元预存电费,让湖北公司每年融资成本减少1500多万元;通过开展集中用电秩序整治和电价稽查活动,湖北公司每年增收8100万元……11月2日,国家电网公司调研组对湖北公司近两年来开展营销集中管理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评价。

  营销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营销集中管理水平是衡量电网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统一部署,湖北公司自2004年开始大力改革过去行政味道相对浓厚、管理资源相对分散、管理链条相对较长的旧营销体系,不断推进营销集约化组织机构建设。2007年,湖北公司建成了包括客户服务中心、电费管理中心、电能计量中心、营销稽查中心的“一部四中心”营销管理体系。两年多来,湖北公司营销资源得到整合优化,营销业务流程更加清晰规范,营销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强化,营销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极大提高。

  各级客户服务中心成立后,湖北公司用电市场开拓、需求侧管理、用电报装等十多项客户服务资源得到全面整合,“前台一条线,后台一张网”的客户服务格局全面形成,服务标准和流程得到规范,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得到提高;电费管理中心成立后,湖北公司每月电费应收账款余额由过去的3.5亿元下降到现在的0.6亿元左右,电费核算人员由集中管理前的1047人减少到365人,大大降低了企业经营管理成本;电能计量中心成立后,湖北公司取消了所有县级电能计量检定业务,并通过省质监局整体授权,巩固了该公司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地位,提高了政府和社会认可度,规避了过去的电能计量管理法律风险;营销稽查中心成立后,湖北公司加大营销稽查和反窃电等专项工作力度,93处不规范用电整治、1133处窃电重灾区治理、697处特殊用户电价规范工作全面完成,在实现企业增收的同时,防范了营销安全风险,提高了营销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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