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代理制 中钢股份铁矿石业务取得新进展
积极推进代理制 中钢股份铁矿石业务取得新进展
文章来源: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9-06-23
今年以来,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钢协)的指导下,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认真贯彻《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积极推进铁矿石进口代理制,铁矿进口业务取得新进展。
中钢是我国最大的铁矿石进口商之一,除在澳大利亚拥有1100万吨权益铁矿石外,还与澳大利亚、印度、巴西的铁矿石生产商建立了广泛和长期的合作网络,努力建立多元的资源渠道,2008年经营铁矿石近3000万吨。2009年,为贯彻《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钢按照中钢协有关要求,积极探索铁矿石进口业务新模式,推进进口代理制,为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中小钢铁生产企业服务,成为国内铁矿石进口的主渠道。
为大力推动铁矿石进口代理制,中钢明确规定:签订铁矿石进口合同前必须明确流向。只作为生产企业的进口代理,收取代理费,规范市场,抵制投机。中钢还制定了铁矿石进口代理业务流程和相关制度,选拔一批符合产业政策、信誉好、竞争力强的长期、稳定客户作为代理制试点,向他们宣传代理制对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促进中小钢铁生产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引导和促进他们接受代理制。
5个月来,中钢共确定代理客户38家,签订代理合同120多份,代理进口铁矿石近千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近三倍,在规范国内铁矿石市场的同时,中钢铁矿石业务取得新进展,进口量较去年同期又有了较大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