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集团与内蒙古签署内蒙古能源发电公司重组框架协议
国电集团与内蒙古签署内蒙古能源发电公司重组框架协议
文章来源: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9-02-03
1月21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内蒙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有限公司重组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呼和浩特市举行。国电集团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朱永芃,党组书记、副总经理乔保平,副总经理、党组成员陈飞,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赵双连出席了签字仪式。朱永芃、赵双连分别在仪式上致辞。
朱永芃在致辞中介绍了集团公司的装机容量、产业结构、资产规模等基本情况,以及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开展包括能源、化工、铁路、多晶硅、风机制造等多方面、多层次合作的情况。朱永芃指出,本次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双方在能源领域的合作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标志着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有限公司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
赵双连在致辞中对协议的签署表示祝贺。他说,内蒙古蒙能公司和国电集团实行战略重组,对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电力事业的发展,尤其是解决蒙能公司当前发展的问题,是一个战略性的举措。蒙能公司重组之后,希望双方能够按照协议的要求,尽快进入角色,开启国电在内蒙古西部电力发展事业的新篇章,自治区政府将协调各直属部门促进这个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在签字仪式之后,朱永芃、乔保平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举行了亲切会谈。陈飞、赵双连参加了会谈。
在会谈中,朱永芃介绍了集团在内蒙古的发展情况,对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支持表示感谢。朱永芃表示,内蒙古的资源丰富,发展前景很好,国电集团将以这次与内蒙古能源发电公司的重组合作为平台,加快发展,加大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条,向上、下游产业发展,积极为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同时,国电集团将同内蒙古能源发电公司积极共同推进合作事宜,确保框架协议所签订事宜尽快落实。
巴特尔介绍了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他说,内蒙古的长远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要靠壮大工业实力,目前有34家中央企业在内蒙古投资发展,今后内蒙古还要按依托大企业,走新型工业化的路子。从长远考虑,优势互补是合作的基础,互利双赢是长远发展的条件,共同发展是合作的目标,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发电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合作,是一个有优势、有前景的合作,完全可以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双赢。自治区将全力支持国电集团做大做强,希望国电集团抓住机遇,加大投入,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为内蒙古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