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8日上午,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和首钢总公司在沪签署《合资组建航运公司协议》,这是2006年10月双方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来,在先后两次共签订四艘大型货轮《包运合同》合作基础上,双方第三次携手合作,同时也是双方共同应对当前经济剧烈变动,响应国家提出的国有上下游企业加强合作,坚定信心保增长的重要举措,本次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双方的合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从单纯的业务合作走向了资本合作,将进一步加强和密切双方的合作关系,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实现共赢发展。
据悉,此次双方共同出资组建的合资航运公司先期将投入两艘1.5-2万吨级杂货船,主要从事沿海和东南亚地区的钢材成品等货物运输业务,为首钢等钢铁企业提供钢材等货物的运输服务和保障,未来将随着业务的发展,逐步扩大运力规模。
首钢是我国重要的钢铁生产企业,目前首钢正在曹妃甸建设具有二十一世纪国际先进水平的现代化钢铁新基地。据预测,“十一五”末期,首钢钢产量将超过3000万吨。中国海运是我国最强的综合性航运企业之一,船舶载重吨1800多万吨,2008年运输量近4亿吨,“十一五”期间,中国海运将全力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重要骨干企业,建设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航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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