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集团海南昌江核电项目获准开展前期工作
中核集团海南昌江核电项目获准开展前期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8-07-25
7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文,正式同意海南昌江核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这标志着海南核电项目前期工作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也标志着中核集团核电发展迈出了新的步伐。
海南核电项目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计划采用二代改进型核电技术,建设两台65万千瓦压水堆核电机组。该工程将在秦山核电二期扩建工程国产化率达到70%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设备国产化比例,以巩固第二代改进型核电设备的国产化成果,降低制造成本。
中核集团于1994年开始在海南开展了沿海核电厂址的选址工作,并完成了海南核电项目厂址选择报告。2007年3月,海南省政府专门就缺电问题向国务院进行汇报,国务院非常重视。国家发改委就解决海南电力缺口问题专门进行研究,提出发展核电是有效解决途径之一。
为加快海南核电开发建设的步伐,中核集团与华能集团于2007年5月21日共同签署了《核电开发与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07年9月30日,中核集团与海南省发改厅联合向国家发改委报送了《关于开展海南核电项目前期工作的函》;2008年5月20日、2008年6月3日,中核集团分别与海南省发改厅、华能集团联合向国家发改委上报了海南核电项目建议书;2008年7月18日,获得国家发改委“路条”。
海南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得到了国家发改委、海南省政府等多方面的大力支持;同时,集团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向发改委、海南省汇报交流。该项目的顺利开展,一方面适应了国家核电发展战略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海南省政府、中核集团以及华能集团的通力合作、积极努力的成功典范。中核集团表示,作为项目业主将竭尽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加快工作进度,按照建设目标,采用倒计时的方法,排出网络进度表,同时继续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继续大力推进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