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8日,中国三峡总公司与湖北省政府在武汉签署《有色金属开发合作协议》。同时,中国三峡总公司控股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大冶有色金属公司下属大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冶有限)签订《关于投资大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协议》。
中国三峡总公司将在资金、人才、管理等方面,帮助大冶有限加快改制重组,实施结构调整,争取其两年内实现上市。
湖北省政府承诺,将以大冶有色金属公司为龙头,采取资产划转、兼并重组等措施,对省内有色金属企业进行整合,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优先将省内有色金属资源交由大冶有限开发,并在采矿权有偿化、土地出让、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其减员增效和社会职能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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