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油“十二五”减排86万吨标准煤
中国海油“十二五”减排86万吨标准煤
文章来源: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发布时间:2012-06-15
国家发改委近日公布了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企业名单及节能量目标。中国海油系统共有31家所属企业列入其中,包括有限公司3家,中海化学6家,气电公司4家,炼化公司3家,宁波大榭石化公司2家,山东海化6家,油气利用公司6家,海油发展公司1家,“十二五”期间总节能目标为860476吨标准煤。
据悉,为强化节能工作措施,推动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加强对这部分企业的管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将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在即将召开的总公司节能减排工作会上与这些企业签订“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书。
据了解,“万家企业”是指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及有关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其能源消费量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60%以上,是国家确定的“十二五”节能减排重点工作的重点对象。国家对列入“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名单企业的节能技改项目,将优先给予节能资金扶持。
“十二五”期间,中国海油以优化能源利用、减少能源浪费、降低污染物单位排放水平为出发点,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绿色发展为方向,以LNG(液化天然气)产业、新能源产业、传统炼化产业、循环经济为重点,全面树立清洁、绿色、低碳和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通过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公司的低碳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抓好“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管理工作,是实现国家“十二五”单位GDP能耗降低16%、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约束性指标的重要支撑和保证,也是中国海油节能减排理念落实到日常工作的重要实践,有助于推动海洋石油工业产业结构从传统油气产业向“多元、低碳、集成”的产业体系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