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9-12-08
12月8日,《鞍钢集团2008年可持续发展报告》正式发布。这是鞍钢继发布2007年可持续发展报告之后的第二份可持续发展报告。
鞍钢集团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参照《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进一步完善企业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工作体系,将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融入企业发展战略,编制了《鞍钢集团2008年可持续发展报告》。报告涵盖鞍钢集团及部分子公司概况、战略管理、经营绩效、资源与环境等多方面内容,全面介绍了鞍钢开展社会责任活动的基本情况,真实反映鞍钢将科学发展作为承担社会责任的载体和途径,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企业义不容辞的职责,努力从经济、社会、环境多角度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了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全面提高,在推动、促进钢铁行业可持续发展方面所付出的努力和发挥的排头兵作用。
作为负责任的中央企业,鞍钢集团向全社会公开承诺:鞍钢集团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实现“四个转变”,壮大钢铁主体,实施多角化经营,拓展国际化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继续深入推进可持续发展工作,进一步完善可持续发展指标系统,以更高的质量、更严格的标准,全力承担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的全球责任和义务,为股东、为客户、为员工、为社会创造价值,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国务院国资委主管部门、全球契约中国网络中心专家以及战略合作伙伴的有关专家对报告编制的规范性进行了指导和评价。认为报告逻辑清晰,内容丰富,资料翔实,充分展示了鞍钢集团以大局为重、勇担责任的良好形象,展示了国民经济支柱企业的重要地位和突出贡献,实践了“钢铁强国,造福社会,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理念,是一份具有较高水平的可持续发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