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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与上海杨浦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文章来源: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2-10-17

  10月12日,宝钢与杨浦区共同签订了“二钢厂区”战略合作开发框架协议。双方将共同致力于将二钢区域打造成统一规划、功能集聚、形态新颖、生态协调的现代钢铁特色服务业产业园区,打造央企与地方政府合作发展的典范。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乐江、副总经理周竹平、老领导欧阳英鹏,杨浦区区委书记陈寅,区委副书记、区长金兴明出席签约仪式。宝钢集团不动产管理中心总经理顾柏松、杨浦区副区长王桢分别代表双方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上签字。

  “二钢厂区”位于杨浦区周家嘴路、黄兴路,占地约314亩。1998年,二钢公司进入宝钢集团。2006年起,为贯彻转型发展战略、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二钢公司开始产业调整,先后搬迁关停多条产线。二钢公司停产后,厂区土地需要重新开发利用,带动二钢厂区周边环境改善与城区发展。

  经过宝钢与杨浦区多轮沟通与协商,双方确定了合作开发的方案,共同合作利用二钢厂区地块。根据协议,合作双方按上海市政府“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依托宝钢产业优势,在充分考虑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及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通过对二钢厂区存量土地的综合开发和二钢办公楼的留用改造,打造现代钢铁特色服务业聚集区,促进区域产业功能的提升和人文生活环境的优化,改善区域就业环境及人才结构,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陈寅指出,宝钢与杨浦区的战略合作协议面向未来。杨浦区将全力支持、服务宝钢在二钢区域的建设,在规划开发总量、形态设计、建成功能等方面加强合作,争取使二钢区域建设成为宝钢在上海的新亮点。

  徐乐江感谢杨浦区区委、区政府对宝钢的支持。宝钢在原有的“二钢厂区”地块上发展新兴产业,符合杨浦区的“十二五”发展规划,符合上海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宝钢将扎实推进“二钢厂区”土地开发利用和建设,与杨浦区共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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