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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与新航、淡马锡结为战略合作伙伴

文章来源: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7-09-04

东航与新航、淡马锡结为战略合作伙伴

  9月2日下午,东方航空(600115SH、0670HK)与新加坡航空及其母公司淡马锡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东方航空将通过定向增发H股的方式引进新航和淡马锡作为战略投资者。

  东方航空计划以每股3.80港元定向增发29.85亿股,其中东航集团拟认购11亿股,新航认购12.35亿股,淡马锡认购6.49亿股。不过,有关框架协议中关于股权认购和战略合作的详细条款,仍有待最终协商和确定,未来确定的详细条款亦需要取得政府部门批准。

  根据框架协议,东航集团、新航和淡马锡认购的H股股份在交割日后三年内不得转让,但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淡马锡可在锁定期内将其股份转让给新航。在新闻发布会上东方航空董事长李丰华与新航主席李庆言均表示,东航与新航的航线没有重合,今后双方将通过优势互补取得双赢。李庆言还强调说,新航入股东方航空是着眼于长期战略考虑,三年锁定期满后也不会出售持股。

  东航集团保持绝对控股

  民航业关乎国家安全,国资绝对控股是底线。实施定向增发后,东航集团仍将以51%的持股权牢牢掌握绝对控股地位。

  增发前,东航集团持有东方航空59.7%的A股,A股公众股占8.1%,H股占32.2%。增发后,东航集团持有的A股比例摊薄为占总股本的37.2%,而通过认购定向增发股份,东航集团新增的H股将占总股本的14%,其所持A股和H比例总计达到51%,保持绝对控股地位。

  通过认购东方航空定向增发H股,新航和淡马锡所持东方航空股份比例分别达到总股本的15.7%和8.3%。增发后,东方航空A、H股总流通盘占25%,符合境内外上市规则对流通股比例的要求,东方航空的上市地位保持不变。

  根据所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增资扩股后东方航空的董事会结构也将发生变化,由目前11名董事(5名独立董事和6名非独立董事)扩容到14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来自东航集团的董事6名,新航2名,淡马锡1名。

    全面合作即将展开

  根据协议,东航集团、新航和淡马锡认购的东方航空股份在交割日后三年内不得转让。如适用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同意,在东方航空私募或公开发行股份的情况下,东航将给予新航按照其持股比例认购新股的权利,新航有权在中国法律放宽对外资持股的限制后,增加其东方航空的持股比例。东航集团和新航约定,如果今后一方出售东方航空股权,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此外,东方航空和东航集团承诺不向新航的竞争对手发行或出售它们各自的股份;新航承诺,自认购协议之日起,只要东航与新航之间的合作协议未被终止,其将不会向其目前不拥有任何权益的中国的航空公司进行任何新的投资。

  在股权合作取得实质性突破之后,东航与新航在经营和业务方面的合作也将随之展开。在经营管理上,东航集团与新航约定,东方航空董事会将成立一个由新航、东航集团及其他由东方航空董事会选举的人员组成的财务委员会。

  新航主席李庆言透露,接下来新航将派出12人的工作小组进驻东航,在飞行、机务、服务、采购、营销、培训等六方面给予东航全面的帮助。东航有关负责人表示,东航将派遣管理人员到新航参加实习培训。

  重塑东方航空

  东方航空董事长李丰华指出,东方航空上市十年后,引进新航作为战略投资者,一方面可以直接改善公司的资产状况,降低资产负债率,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通过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平台,引进先进的观念、产品、服务、技术,为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找到新的途径,选择新航作为战略合作伙伴是东方航空走出困境的必然选择。

  此次定向增发实施之后,东方航空的财务状况将大为改观。以2006年底的数据测算,增资扩股后,东方航空总资产将由601.3亿元提升到712.2亿元,增幅18.4%;净资产由30.4亿元增加到141.3亿元,增长365.4%;负债率由95%下降到80.2%;每股净资产由0.62元上升到1.8元。

  新航是国际知名的一流航空公司,截至今年3月31日,总资产约合1324.29亿人民币,2006-2007财政年度实现收入738.49亿元,净利润112.21亿元人民币。在营运收入、客公里和利润等指标上,新航在全球航空公司排行榜中都名列前茅。

  东方航空认为,新航的加入,将提升东航在航空业的地位,提升东航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东航形成自己的品牌建立快速通道。新航的航线网络与东航重叠较少,不会有冲突和竞争问题,并有助于拓宽东航的航线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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