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湄公河次区域携手电力合作 打造多边共赢
大湄公河次区域携手电力合作 打造多边共赢
文章来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05-07-15
大湄公河次区域携手电力合作 打造多边共赢
7月4-5日,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在昆明隆重召开,中国、泰国、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六国总理以及亚洲开发银行行长分别带队参加了本次盛会,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会议。与会各方签署了包括《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贸易运营协议》第一阶段实施原则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在内的GMS合作文件。
会上通过了《昆明宣言》,回顾了大湄公河次区域包括能源、交通、电信、旅游、环保、农业、贸易、投资和人力资源开发在内共九个板块的合作成就,分析了面临的挑战,阐明了合作方式和合作原则,对未来具体合作方向和重点举措做出了规划。
南方电网作为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合作的具体执行单位,高度重视次区域的电力合作工作,不但参与起草了本次会议上通过的《昆明宣言》,而且本次会议上签署的“备忘录”,是在南方电网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的共同努力协调下所取得的成果。该备忘录为2002年GSM政府之间签署的《区域电力贸易运营协议》草案第一阶段范围内的电力贸易提供指导,从联络沟通机制、跨境联网的运行协调、争端的解决、交易的结算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这将促进跨境电网互联的发展,并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之间建立起一个高效、可靠的电力贸易框架,为公司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根据南方电网公司授权,云南电网公司与越南国家电力公司召开了云南电网向越南北部通过220千伏分网供电的专题工作会议,云南电网公司将在南方电网公司的统一部署下,根据南方电网公司与越南国家电力公司签署的《南方电网公司与越南国家电力公司加强合作与交流的框架协议》,并在南方电网公司与越南国家电力公司共同研究完成的《中越220千伏及以上联网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与越南国家电力公司进行电力合作。双方达成协议,将在保持现有110千伏通道送电容量不减的前提下,争取在2006年底或2007年初实现向越南送电30万千瓦。此外,越南国家电力公司表示,欢迎南方电网公司投资开发其电源项目。
■链接
《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贸易运营协议》(PTOA)第一阶段是在相邻国家之间短期、小规模、中低压的电力互送,输送富余电量,单一买方单一卖方,且交易规则不具备普遍性。但是,跨境电力交易的不断扩大所带来的潜在利益是巨大的。因此,第一阶段将重点制定相关输电规则,优化跨境输电容量、减少联络线受端国家的变动成本;初步制定补偿方案来补偿跨境输电线的所有者和运营商,将为建立下一阶段输电价格体制奠定基础;并为PPA各国电力交易条款的标准化制定方针。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贸易协调委员会(RPTCC)专门设置相关机构,解决调度、输电价格等问题,并制定或调整区域间输电计划,确定跨境输电线容量。最终,将推动跨境输电系统尤其是跨多国输电线建设总体标准的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