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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加快应急救援联动体系建设

文章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发布时间:2013-07-09

  截至6月底,国家电网公司所属27家省公司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目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和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国网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和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和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东北四地省公司等邻近单位之间已分别建立“电力应急救援伙伴”关系。其他相关单位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协议正在陆续签订。

  据悉,早在年初,国家电网公司便依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按照集团化管理要求,结合实际,出台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管理意见。国家电网公司要求相关单位按照“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快速响应、协同应对”原则,建立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通过加强在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响应处置、恢复重建等阶段的沟通协作、相互支援,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相关单位将综合考虑“地域相邻、环境相近、交通便利、灾害相似、优势互补”等因素,自主选择建立协作关系。据介绍,应急协调联动成员单位一般不超过4个。应急协调联动成员单位通过签订应急协调联动协议确定协作关系。协议由成员单位共同协商起草,各成员单位应急领导小组会议通过、法人代表签署后生效,协议有效期限一般为4年。

  成员单位应急领导小组领导本单位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建设与管理工作,审批相关计划、方案,批准开展联合救援行动。成员单位应急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的建设与管理。成员单位共同组建“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组”,组长由成员单位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轮流担任,任期1年。

  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实施分为准备、预警、处置、恢复四个阶段。据介绍,成员单位将按照已批准的计划,开展培训、演练,确保每年至少开展1次联合应急培训、1次联合应急演练、1次工作交流活动。成员单位将分析突发事件发生可能性、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在需要参与处置时,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支援单位。支援单位将据此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准备,开展应急值班,参与事发地所在单位应急会商会。事发地所在单位将统一领导指挥应急救援行动。

  预计9月底,各省公司将完成内部各级供电企业之间协调联动机制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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