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哈密发电公司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上大压小“第一爆”
华电哈密发电公司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上大压小“第一爆”
文章来源: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8-07-03
“10、9、8、7、6……起爆”。7月1日19时,随着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杨明下达“起爆”指令,一声巨响,华电哈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3米高的1号冷却水塔轰然倒地。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响应国家号召关停小火电机组的“第一爆”,标志着华电在疆企业“上大压小”工作的全面展开。
新疆华电哈密发电公司认真按照国家“上大压小、节能减排”政策和华电集团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工作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关停方案,出台了一系列关停机组措施,并于2008年6月30日前完成了1号、2号汽轮机、发电机及附属设备和4号主变压器的拆除工作。机组关停后,每年减排二氧化硫约235吨,减排烟尘约112吨,减排氮氧化物281吨。按同等发电量转移到新机组上折算,每年可节约原煤4.5万吨,供电标准煤耗率降低约235克/千瓦时,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据悉,华电哈密发电公司在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基础上,计划建设两台330MW热电联产机组,实现向新疆少数民族聚集区哈密市1000余万平方米的供热,可促成当地数百台小锅炉关停,是造福哈密市民,实现资源节约型、改善当地大气环境的“蓝天工程”,同时也为发展地方经济新的增长点做好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