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方发电1、2号机组竣工环境保护通过验收
贵州大方发电1、2号机组竣工环境保护通过验收
文章来源: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7-04-10
贵州大方发电1、2号机组竣工环境保护通过验收
3月28日,由国家环保总局牵头组成的专家验收组,通过了对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新建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大方电厂新建工程项目环评报告书2005年2月通过国家环保总局审查,同年7月12日国家发改委核准该项目,工程建设规模4×30万千瓦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装置。已投产的1、2号机组工程静态总投资为31亿元,环保设施投资为4.39亿元,2006年7月和12月两台机组分别投产发电。本工程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制度。
专家验收组现场检查了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并审阅和核实了有关资料。在验收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公司对1、2号30万千瓦新建机组工程环保执行情况报告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在进一步核实资料的基础上,验收组一致认为:该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主要环保设施按要求落实,主要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环保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1#、2#机组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