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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开放分布式电源并网和电动车充换电设施市场

文章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发布时间:2014-05-28

  5月27日,国家电网公司在京召开“开放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市场”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在相关领域开放市场的重大举措,并向社会正式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修订版)与《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工作的意见》。

  引入社会投资参与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是国家电网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电网经过深入研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程规定,全面开放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与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市场,并按照政策公开透明、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服务效率的原则,制定了相关工作意见。

  《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修订版)是国家电网公司继2012年10月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和2013年2月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之后,出台的积极促进分布式能源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国家电网扩大了分布式电源适用范围,积极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国家电网加大配套电网投资和建设力度,由分布式电源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公司投资建设,保障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为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提供优质服务。

  《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慢充、快充等各类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市场,包括居民客户在自有产权或拥有使用权的停车位(库)建设的充电设施,及其他非居民客户(包括高压客户)在公共区域建设的充换电设施。公司在充换电设施全过程服务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并投资建设因充换电设施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在国家出台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政策前,居民低压客户及居民社区配套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其他客户执行国家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

  国家电网为分布式电源项目并网和充换电设施报装接电提供95598供电服务热线、网上营业厅等多种服务咨询渠道,并提供办理流程说明、相关政策规定解释、工作进度查询等服务,接受项目业主、客户投诉。

  近年来,国家电网切实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有力促进了分布式电源的快速发展。截至2014年4月,公司经营区内分布式电源项目并网容量达到128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121万千瓦。与此同时,公司认真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等政策,高度重视我国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示范城市推广应用,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电动汽车发展。截至2013年年底,公司建成400座充换电站、1.9万个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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