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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棉正式启动棉花临时收储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发布时间:2013-09-16

  为稳定棉花生产、经营者和用棉企业市场预期,保护棉农利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2013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公告2013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2013棉花年度开始以来,市场棉价已经连续五个工作日低于国家公布的棉花临时收储价20400元/吨,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9月9日,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棉总公司”)正式启动2013年度棉花临时收储工作。

  2013年度棉花临时收储价为标准级皮棉到库价格每吨20400元(公重),收储棉花颜色级、长度级、马克隆值、断裂比强度、长度整齐度、轧工质量差价率按照《关于调整“中国棉花协会棉花质量差价表”的通告》执行。交储棉花的籽棉收购价不得低于中国棉花协会公布的籽棉收购参考价,不执行籽棉收购参考价的交储企业将列入行业黑名单,取消交储资格。收储交易通过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收储交易系统进行,从2013年9月9日开始,至2014年3月31日结束,涉及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陕西、甘肃、新疆13个省(区、市)。

  2013年度临时收储棉花由中国纤维检验局(以下简称“中纤局”)在承储库进行现场重量检验和质量核查。交储棉花的质量由加工企业终身负责,在入库、保管和出库使用过程中,发现棉花质量问题,将由中纤局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查处,中储棉总公司将取消加工企业的交储资格。交储棉花必须标注异性纤维厂检定量结果,如果在出库环节,购买企业投诉异性纤维质量问题,中纤局将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异性纤维定量检验,依据国家标准,将检验结果与加工企业标注异性纤维含量分档进行比较,检验结果每高一档,加工企业按照每吨700元赔偿购买企业,并承担相关检验和差旅费用。如果检验结果低于或者维持加工企业标注档次的,购买企业承担相关检验和差旅费用。

  收储启动前三日(9月9日-11日),每日计划收储2013年度棉花43400吨,由于刚刚进入新年度,棉花尚未大量上市,收储暂无成交。随着后期新棉吐絮量和采摘量的增加,预计开秤收购的棉企将逐渐增多,收储成交量也将随之增大。

  收储正式启动,纺企普遍认为,本次收储,交储保证金从300元/吨提高到500元/吨,并明确企业对交储棉花终身负责。收储政策本着一切从严、比照新国标的原则制定,会对加工企业起到规范和导向作用,今年储备棉质量有望得到提升。按照旧标准,纺织企业的一大苦恼是“高等级棉未必能纺出高等级纱”,新年度收储按新国标中增加的颜色级执行,纺企这一难题有望解决,尤其是轧工质量、长度整齐度、断裂比度、异性纤维等指标都有明确的规定,企业纺纱成本有效降低。纺企表示,“希望新国标在收储政策的推动下,上游加工企业和棉农可以逐渐接受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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