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央企联播 > 正文
国家电网新疆公司与发电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

文章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发布时间:2011-11-14

   11月8日,国家电网公司(简称国家电网)所属新疆电力公司与新疆各发电企业签订了第二期9.7亿千瓦时跨区跨省外送购售电合同。预计全年疆电外送总电量将达到35亿千瓦时。

  今年,新疆电网电力负荷需求旺盛,售电量增速始终保持在30%以上。截至10月底,新疆电网累计外送电量已达26.5亿千瓦时。此次集中挂牌交易外送电量为9.7亿千瓦时,其中跨区外送5.2亿千瓦时,跨省外送4.5亿千瓦时,交易时间为11月至12月。

  在挂牌交易会中,满足交易条件的各发电企业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结合市场情况、自身能力和发电成本,向新疆电网电力交易中心申报了电量。在新疆经信委和新疆电监办的监督下,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按照低价、节能、环保的原则确定中标电量,经过安全校核后,最终确定各发电企业的中标电量,双方签订购售电合同。

  据了解,新疆公司于3月23日与各发电企业首次采用挂牌交易的方式,签订了第一期疆电外送12亿千瓦时的合同,目前已经全部完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