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中铝公司广西平果铝土矿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成果通过了国土资源部验收组验收,这标志着我国深化采矿用地使用制度改革实现重大创新和突破。
2005年7月,经国土资源部批准, 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采矿用地方式改革成为全国惟一试点。根据平果铝土矿埋藏浅、露天开采、开采周期短等特点,将原来的“征收土地出让”方式,改为“采矿临时用地供应”,企业采矿后进行工程和生物复垦后将土地归还农民,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经验收,平果铝2007年取得的第一批次1513亩采矿用地,已按批复全部完成采矿,完成工程复垦820亩,还地311.148亩,其余预计今年底前完成工程复垦并还地。
平果铝土矿开采用地快、占地广。目前该公司每年采矿用地约2000亩,最终整个矿山用地将达10万亩,相当于平果县总耕地面积的三分之一。如果采用原来的“征地出让”方式,10万亩复垦地将留在企业,这些数量巨大的土地对从事工业生产的企业没有多大价值。但矿区农民则因企业征用采矿用地而失去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此项改革统筹兼顾了国家、企业和农民的利益,为类似矿山企业探索出了可持续发展的用地模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