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高科技投资公司获中央财政资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受托管理资格
国投高科技投资公司获中央财政资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受托管理资格
文章来源: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发布时间:2009-12-03
为推动国家新兴战略性产业的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决定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该计划是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支持创新”的原则,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与地方政府合作,吸引社会投资参与,结合地方产业发展特点和区域优势,共同推动设立一批专业性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投向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重点扶持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创新型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在2009年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参与了此项工作的前期调研、方案咨询和管理模式探讨等工作,并于10月30日成功承办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与七省(市)人民政府联合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协议签字仪式”。近日,国投高科与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签订了中央财政资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委托管理协议,这是国投高科继2007年获得中央财政资金试行创业风险投资受托管理资格后,再一次获得中央财政资金受托管理资格。
国投高科将首批受托管理在上海、湖南和重庆三省市参股设立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十支专业性创业投资基金,基金规模超过6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出资5亿元。这将进一步扩大国投高科在国内创业投资界的影响,为其业务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